******有限公司广韶高速公路改扩建TJ2标项目经理部
PVC管采购询比公告
采购编号:ZTSSJ-YGSWZ-2025-160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TJ2标,标段起讫里程K2088+670~K2098+810,全长共10.14km,桥涵工程:全线共有桩基541根,墩柱274根,盖梁107个,桥台57个,梁片运输及架设947片;项目主要结构物有大桥10座(包含2座匝道桥),中小桥11座(含3座天桥的拆除及新建),涵洞41座(其中1座接老拱涵,2座接老圆管涵)。
项目合同工期:为42个月,2023年10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合同总金额5.02亿。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详见附表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所投包件的其他报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所投包件的其他报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所投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报价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报价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报价人被列入采购人上级单位发布的最新一期警示名录内的;
3.询比时间
3.1本次询比时间为:2025年10月8日14:00至2025年10月11日9:00(北京时间,下同)。
3.2本次采购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铁建云链平台(https://******/),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登陆铁建云链平台(https://******/)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报价包件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卖时间同询比时间。
4.3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表2:《物资报价表》)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5.2递交截止时间:同询比截止时间。
5.3递交地点:铁建云链平台(https://******/)。
报价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广韶高速公路改扩建TJ2标项目经理部
地 点: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聚龙湾度假村滨江楼A座
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 ******
二〇二五年十月八日
附表1
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采购编号:ZTSSJ-YGSWZ-2025-160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CL-01 | PVC管 | Φ160*4mm | 国标,满足使用要求 | 米 | 2800 | 佛冈县汤塘镇 | 按照项目约定时间 | 含施工及所有配件 |
2 | CL-01 | PVC管 | Φ200*4.9mm | 国标,满足使用要求 | 米 | 2400 | 佛冈县汤塘镇 | 按照项目约定时间 | 含施工及所有配件 |
3 | CL-01 | PVC管 | Φ315*7.7mm | 国标,满足使用要求 | 米 | 50 | 佛冈县汤塘镇 | 按照项目约定时间 | 含施工及所有配件 |
合计 |
|
|
|
|
|
|
备注 | 1.以上为本次采购的物资数量,实际供货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以上材料为包工包料,所有配件(如弯头、三通等)包含在内,按照实际施工每延米进行结算。 3.验收方式:测量验收。 4.结算周期:月度结算。 5.******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其他供应链金融或实物资产等方式进行支付。当买方以上述方式付款时,卖方自行承担贴息费用及其他财务费用,不引起本合同价款的增加。 6.付款期限:双方对账完毕,卖方提供买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后,买方在3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70%,在90日内支付25%货款,剩余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3个月)满后1个月内无息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