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铁北京至沈阳段安全标准示范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91
发布日期:2025-09-30
监督部门
******管理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主任
监督部门电话
024-
******
项目地址
京哈高铁北京至沈阳段(沈阳局管段)
招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
项目名称
京哈高铁北京至沈阳段安全标准示范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91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5490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350km/h高铁标准线达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总运监〔2019〕43号)有关要求,实施对标建设,对线路、轨道、路基、桥梁、隧道、通信、信号、信息、供电、客服等设备设施进行适应性整治,实现设备设施质量达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轨道、道岔进行打磨,路基、桥隧等进行病害整治,区间旱桥地段未封闭线路增设封闭栅栏,公铁并行段铁路桥梁墩台安全防护设施补强,通信、信号、信息、供电、客运等系统部分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动车组运用设施补强等。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京哈高铁北京至沈阳段安全标准示范线建设供电工程(沈阳局管段)
标段(包)编号
************91001
标段(包)性质
国有企事业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铁路电务工程一级并且铁路电气化工程一级
质量要求
******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建设系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建设安质(2025)1号),消灭工程质量事故。
标段(包)招标范围
京哈高铁北京至沈阳段安全标准示范线建设工程(沈阳局管段)范围内电力及牵引供电等系统部分设备设施技术改造等工程。沈阳局管段自局界至丁香湖1号线路所,K261+055~K687+677,线路全长426.622km。其中京冀公司范围K261+055~K291+617,线路长度30.562km;辽宁公司范围K291+617~K687+677,线路长度396.06km。
投标保证金
22.6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11-01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铁路工程及以上],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1130.13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10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9-30 14:00至2025-10-11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72号 北约客置地广场2203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0-27 10: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开标时间
2025-10-27 10: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递交投标文件的逆序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有完成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牵引供电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留存);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
(4)联合体协议(如有);
(5)标书款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至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公司的账户内,不接受现金,提供标书款电汇凭证复印件。
(6)提供中铁物总国际招标平台(
******/)成功注册的证明(打印有企业名称的任一网页即可)。
******银行上地支行
******有限公司
账 号:
************722。
4.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
******。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玮 电话:
******,邮箱:
******。
(注:具体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招标人
******有限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2号
联系人
金大钧
电话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系人
林玮
电话
******
邮箱
******
公告源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