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苏州公司日常药剂及应急药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0675-250JOC004673)
一、采购条件
本 江环苏州公司日常药剂及应急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3万元,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实施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限价详见询价文件。本次为其中的:
标段一: 江环苏州公司日常药剂及应急药剂采购项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未审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承诺,如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且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承诺,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税务局代收后出具的税种为社保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依法无需纳税的投标人须提供无需纳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在本次询价项目报价截止日前3******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的网站截图证明材料,未被列入上述网站的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上述行为的承诺书,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均未提供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9.******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得在拒绝再次注册的期限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hwzb/平台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在获取采购文件前,前往******/hwzb/(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审核通过后可以登录平台参与项目。由于供应商注册的信息错误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供应商******集团数字化******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平台网址为:******:8081/portal?index=0******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的注册工作,否则若无法完成后续的操作,并且由此导致的无效响应需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平台服务费:
(1)供应商登录******/hwzb/平台,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找到对应项目后须上传下述第(4)条所要求的材料,通过后以线上扫码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
(2)支付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发票,供应商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3)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咨询电话为:******/******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获取信息在开标前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须上传如下材料: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b.《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c.******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0时00分
******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大厅,纸质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以邮寄形式递交文件的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逾期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25年9月26日10时00分
******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大厅。
七、其他
1.采购内容: 江环苏州公司日常药剂及应急药剂采购,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2.供货期:甲方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或甲方通知的指定时间(不短于48小时)内,乙方负责将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运送至 苏州市渭塘镇甲方指定三处地点 。发货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3.付款方式:次月15日前乙方根据甲方上月实际卸货总量以及合同货物单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付财务发票金额的100%给乙方。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 系 人:徐一峰 刘炜
联系电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