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 1.搬运装卸:涵盖办公桌椅、办公设施设备(含电视、打印机、文件柜等)、资料、书籍、杂物等全部待搬迁物品,具体以实际搬运时双方共同确认的货物清单为准。 2.拆装服务:负责办公桌椅、会议桌等家具的拆除与安装作业。拆除时需对家具部件(如螺丝、连接件等)进行分类标记并单独收纳;安装后需确保家具结构稳固、功能正常,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二)服务地点 1.货物迁出地:青山区江营华办公楼(详细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22号),具体作业区域以采购人现场指定的办公楼层及房间为准。 ******街道校园路1号建设管理办公大楼,货物需按采购人要求搬运至指定楼层、房间,并按指定位置规范码放。 (三)服务期限 1.自采购人通过书面、电话或邮件(以双方确认的有效联系方式为准)通知启动搬运之日起,供应商须在7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搬运及拆装工作。 2.服务期间,供应商作业时间须严格匹配采购人工作时间(采购人工作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不得擅自调整作业时段,避免影响采购人正常办公秩序;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的,须提前24小时与采购人沟通并获同意。 (四)供应商服务要求 1.车辆要求: (1)参与搬运的所有车辆须具备有效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法定证件,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无安全隐患、外观无严重破损),服务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车辆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案。 (2)厢式货车规格须不低于4.2m(长)×2m(宽)×1.9m(高),车辆数量需根据实际搬运工作量足额配备,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不得因车辆不足导致工期延误。 2.人员要求: (1)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搬运人员(需具备相关作业经验,掌握物品保护、安全操作技能)及专职项目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含装卸、拆装、运输、现场协调等),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协调能力,全程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包括确认搬运清单、协调作业进度、处理现场问题等,联系方式须保持24小时畅通。 3.物品保护与赔偿: (1)提供足量合格包装材料(如气泡膜、纸箱、缠绕膜、护角等),对易损物品(如电视屏幕、玻璃家具、纸质资料等)进行针对性防护包装,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确保物品完好。 (2)若发生物品丢失或损坏(含外观破损、功能故障),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与采购人确认损失情况,并按以下方式赔偿:可修复物品承担全额维修费用(维修后需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无法修复或丢失物品,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发票金额或双方协商的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款须在损失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4.安全责任: (1)作业期间发生的工伤(如搬运人员受伤)、人为事故(如损坏采购人或第三方设施、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所有责任及相关费用(含医疗费、赔偿金、维修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2)为作业人员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 5.现场管理: (1)作业现场保持整洁,搬运结束后清理迁出地、迁入地的包装废弃物等垃圾,恢复场地基本整洁。 (2)严格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调整要求(如物品搬运顺序、码放位置调整)及时响应执行。 (五)合同主要条款 详见附件《搬家服务合同》,本采购公告附件所载《合同》仅为展示本次采购核心需求及主要权利义务框架的参考性草案,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最终合同条款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协商一致并正式签署的版本为准,且其内容若与采购公告不一致,以采购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