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二期安全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二期已由******委员会以《温发改设计〔2024〕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全监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温州市,工程等别为IV等,小(Ⅰ)型;工程陆域段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5级,工程过江段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4级;工程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5级。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土石结构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混凝土、浆砌石结构设计洪水标准5年一遇。工程建、构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二期拟建场地位于温州市龙湾区和洞头区,工程起点(滨阳路与滨海大道交口)→滨海大道→滨海十八路→金海三道→通海大道→滨海大道→瓯江口西侧→江底敷管穿越瓯江口→登陆瓯江口新区→瓯江口现状管线→一期接管点(15.5km)。
其中输水干管-过江段(龙湾大堤-瓯江口大堤)位于瓯江南口大桥下游约180m左右。工程拟通过顶管作业,穿越瓯江南口,为洞头陆域引供水工程增加洞头本岛及其周边岛屿的生活、工业用水,同时提升供水系统抗风险能力。本工程定向穿越起点定于S1线DK41+678.270与DK41+713.270之间,经S1线东侧采用顶管穿越瓯江至瓯江口大道北侧,并向西接至瓯江口大道现状给水管线。
本工程工程总概算37713.2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6307.57万元。安全监测概算费用为341.3892万元,最高限价281.9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二期输水干管主要影响区和次要影响区范围内的周边地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以及沉井主体监测以及相关报告的编制,提供的监测成果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本合同技术部分中规定的要求。
服务期:不短于400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内报名,报名地点及形式:线上报名,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联系人:吴女士,电话:******,购领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有限公司官网(网址:******/)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6日9:30,地点为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308号8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577-******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308号
联 系 人:吴素均
电 话:******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投标人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
2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
二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 |
2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温州市、浙江省、水利部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因不良行为被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或通报发文六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日上溯)。 |
3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
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5 | 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
2025.9.5(定稿)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二期安全监测服务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