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光电子玻璃无尘车间改造项目(EPC) (项目名称) 通山县光电子玻璃无尘车间改造项目(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8FJ-563001
本招标项目 通山县光电子玻璃无尘车间改造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8-421224-04-05-143144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自筹:******.6 元(占比:100%);,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山县经济开发区 。
建设规模: 对通山县光电子玻璃无尘车间厂房进行改造,面积约10000㎡,以及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了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9月30日 。
合同估算价: ******.6 元 。
2.3 其他: 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满足发包人相关要求并通过图审;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08月30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05日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22日09点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8082/bidweb/,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大路乡迎宾社区开发区办公楼1楼102室 |
地 址: 咸宁市温泉笔架山街 |
邮 编: 437600 |
邮 编: 437600 |
联 系 人: 夏先生 |
联 系 人: 徐 工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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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5 年 8 月 29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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