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水厂提升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LJY-2025-24
二、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水厂提升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濉溪县淮海南路东侧******小学东门对面)
成交金额:844429.53元
评审报价:844429.5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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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水厂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濉溪县境内,主要包含:1、刘桥水厂(主要涉及门窗拆除、墙柱面龙骨及饰面拆除、安装普通灯及给排水配件、建筑垃圾外运等)、2、临涣水厂(主要涉及墙柱面饰面拆除、屋面防水层及瓦屋面拆除、墙体修复、抹灰面油漆、屋面卷材防水、厕所改造、建筑垃圾外运等。)3、 油榨(铁佛)水厂(主要涉及抹灰面拆除、混凝土路牙石拆除、墙体修复、人行道整形、碾压、电路老旧修复、建筑垃圾外运等)4、双堆水厂(墙柱面龙骨及饰面拆除、瓦屋面拆除、金属面油漆、墙体修复、太阳能路灯杆上灯具拆除及安装、建筑垃圾外运等)5 、南坪水厂(主要涉及门窗拆除及安装、砖砌体拆除、墙体修复、灯具拆除及安装、建筑垃圾外运等)6 、四铺水厂(主要涉及抹灰面拆除、墙体修复、旧混凝土剔除及表面凿毛、建筑垃圾外运等)7、五沟水厂(主要涉及门窗拆除及安装、屋面卷材防水、墙体修复、灯具拆除及安装、建筑垃圾外运等)、8、张圩水厂(主要涉及天棚龙骨及饰面拆除、块料面层拆除、路灯维修、建筑垃圾外运等)、9、大田水厂(主要涉及门窗拆除及安装、龙骨及饰面拆除、墙体修复、屋面卷材防水、灯具拆除及安装、建筑垃圾外运等)、 10、谢店水厂(主要涉及栏杆及扶手拆除、塑胶地面拆除、墙面修复、建筑垃圾外运等、灯具拆除及安装、脚手架搭拆建筑垃圾外运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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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参考皖价服[2007]86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202省道与石江路交叉口北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众安时代中心A栋11楼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202省道与石江路交叉口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众安时代中心A栋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