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形尺寸:执法记录仪(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小于或等于100mm×65mm×35mm(长×宽×高) 2、质量:执法记录仪质量(外设设备除外)应小于或等于200g。 3、几何失真: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在分辨率为1920×1080和1280×720条件下几何失真均应小于等于10%。 (须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体现) 4、水平视场角: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在分辨率为1920×1080和1080×720条件下水平视场大于等于120° (须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体现) 5、扬声器性能检验:记录仪支持语音对讲功能,距离扬声器500px处,最大音频响度应不小于90dB(A)。(须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体现) 6、视频性能:视频最大录制分辨率大于等于1920×1080,且最大视频分辨力大于等于1500线。(须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体现) 7、照片性能:照片最大分辨率大于等于6400万像素,最大照片分辨大于等于2000线。(须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体现) 8、电池工作时间:更换一次电池后,1920×108D分辨率和H.265编码格式下录像时长应大于等于20h、1080×720分耕牵 和H.265编码格式下录像时长应大于等于22h:(须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体现) 9、低温功能: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更换一次电池的条件下,持续时间12h,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 过程中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执法记录仪应能正常工作。(须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体现) 10、记录仪支持通过Tpye C或者Mini USB接口传输数据及充电,读写速率≥500Mups;(须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体现) 11、支持前后置双摄像头,环境光感应,可自动切换红外夜视支持双视频流 12、支持本地录制、视频在线回传、无感盘查三码流业务并发。 13、夜视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可手动或自动开启红外灯.在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应不低 于7m,有效拍摄距离处应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10m处能看清人体轮摩,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设备,红外补光范围3m处 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须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体现) 14,执法记录仪需支持单北斗定位功能,需提供由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单北斗检测报告 15、执法记录仪满足GA/T1987-2D22执法记录仪接入移动警务系统技术要求(需提供公安部报告) 16、执法记录仪需支持接入自治区公安厅新一代移动警务二类区,并实现在公安网内对终端的视频调度、语音调度、人脸布控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