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射洪市石桥沟等 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射洪市石桥沟等 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施工-一标段) | ||
---|---|---|---|
项目业主 | ******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 |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开标地点 | ******服务中心射洪分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5-05-15 09:30:00 |
公示期 | 2025-05-17 至 2025-05-23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82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00
综合评标得分: 94.78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00
综合评标得分: 94.58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00
综合评标得分: 93.2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务: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石开宏
证书名称: 建造师证
证书编号: 川************
职称专业: /
级别: /
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罗妙
证书名称: 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 工-67061
职称专业: 水利工程
级别: 中级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王瑞朋
证书名称: 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 豫******1705
职称专业: /
级别: /
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侯如彦
证书名称: 职称证
证书编号: C************0177
职称专业: 水利水电
级别: 中级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阳秋燕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川************
职称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
级别: 二级
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邹礼
证书名称: 职称证
证书编号: ************5053
职称专业: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级别: 中级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项目业主:******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居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三标段)
开工日期: 2024年5月14日
竣工(交工)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建设规模: 对天星水库、谭家坝水库,共2座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合同价格(元): ******.00元
项目负责人: 赵丹
项目业主:******水利局
项目名称: 浮山县寨上等3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开工日期: 2023年6月1日
竣工(交工)日期: 2023年9月27日
建设规模: 施工总承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合同价格(元): ******.00元
项目负责人: 陈景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00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92.73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00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92.24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00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89.89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00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89.68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00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84.94
投标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00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81.73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00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79.93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0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00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76.22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shzj0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与签章不一致shzj02:投标人封面: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印章不致shzj0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印章不一致shzj0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与签章不致。shzj05:投标封面的投标人名称与签章不一致yd0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与签章名称不一致yd0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印章不一致。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shzj0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与签章不一致shzj02:投标人封面: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印章不致shzj0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印章不一致shzj0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与签章不致。shzj05:投标封面的投标人名称与签章不一致yd0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与签章名称不一致yd0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印章不一致。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0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主管部门: | ******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变更原因 |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