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车辅商品代销业务项目
项目编号:GSSYXS012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
1.1合作模式:商品代销。
1.2交货地点:公司所属26座加油站(连霍高速公路灵宝服务区南北区加油站、连霍高速公路三门峡服务区南北区加油站、连霍高速公路渑池西停车区北区加油站、连霍高速公路渑池西停车区南区加油站、连霍高速公路渑池服务区南北区加油站、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服务区南北区加油站、连霍高速公路洛阳东收费站下站口中国石油加油站、连霍高速公路巩义服务区南北区加油站、连霍高速公路郑州服务区南北区加油站、连霍高速公路开封服务区南北区加油站、连霍高速公路民权服务区南北区加油站、连霍高速公路宁陵服务区南北区加油站、京珠高速安新段卫辉收费站下站口中国石油加油站、京珠高速公路鹤壁服务区东西区加油站、京珠高速公路安阳服务区东西区加油站)。
1.3合作项目商品及规格:本次询比采购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加油站非油车辅商品,需求详见下表:
序号 | 非油车辅商品名称 | 规格 | 备注 |
1 | 汽油添加剂 | 100ml/罐 | (含运输、税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 0度玻璃水 | 1.8L/瓶 | (含运输、税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 -10度玻璃水 | 1.8L/瓶 | (含运输、税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4 | 柴油防凝剂 | 200ml/瓶 | (含运输、税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1.4******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加油站非油车辅商品,具体地址详见1.2。
1.5资金来源:企业资金。
1.6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ml汽油添加剂15.8元/瓶、200ml柴油防凝剂24.8元/瓶、1.8L 0度玻璃水4元/瓶、1.8L -10度玻璃水4.5元/瓶。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要求,拥有国家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商品必须符合国家《GB/T 23436-2009 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汽油清净剂符合国家 GB 19592-2019标准等标准要求。
1.8其他要求:商品标识内容清晰、完整,符合《产品质量法》及《广告法》规定,不得虚假宣传,其中玻璃水标签需明显标注:商品名称、冰点、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生产商信息、安全警示、使用方法等相关事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投非油车辅商品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之内。
2.2本次询比价采购要求响应单位提供商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报告。
2.3财务状况: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信誉状况: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项目。
2.5此前与本公司以任何形式合作本项目业务的单位,出现过投诉、被约谈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项目。
2.6本项目要求的合作单位必须是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即源头厂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经销商或者中间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合作要求
3.1商品配送:在收到订货清单的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加油站配送相关商品,配送的商品须有合格证或质检报告,所属加油站员工在收货当场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每次配送货物需双方人员签订《验收单》,配送完毕后合作单位需收集签字完整的《验收单》发送我公司联系人,配送费用由合作单位承担并包含搬卸服务。
3.2商品结算:根据合作模式,每月固定日期以所属加油站整体销售情况按照供货价格进行结算。销售数据及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合作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按照发票金额进行对公转账。
3.3商品保障及退换:因商品质量等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投诉或者加油站受到消费者追索及有关政府部门查处,合作单位全权负责调查处理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双方代销合作中,如商品出现合格证缺失、质量问题(肉眼可见杂质,包装破损等)、商品临期(保质期少于3个月)等问题,合作单位应当于5个自然日内完成对问题商品的调换。
3.4其他要求:合作单位可对供应商品进行营销知识培训(所培训内容及方式需我公司认可同意后方可开展),不允许派人至加油站进行商品销售,不得参与加油站的一切销售与管理,合作时间为1年。
四、获取询比文件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以邮件方式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4.3获取方式:①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商品质检报告及宣传册;②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商品质检报告及宣传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发送的标题为:XX公司参与XX项目,并在邮件中标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收到资料后,联系人会向潜在投标方发送询比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5.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梧桐街科技园2号楼C******有限公司910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6.1时间:2025年10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梧桐街科技园2号楼C******有限公司910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梧桐街科技园2号楼C座中国石油大厦九楼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
8.2监督机构
******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梧桐街科技园2号楼C座中国石油大厦十楼
联系方式: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