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虎林市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SL0603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虎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虎林市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虎林市
2.3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水源井工程,水厂及提水泵站工程,净水设备安装,铺设供水管线。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黑龙江省虎林市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设计服务,主要包括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所需的全部相关工作内容并提供所需全部成果文件。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预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2.6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国家及省级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批复设计费的9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含高级)。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23时00分至2025年9月25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水务局
电话:******
招标人:虎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集中区长江路209号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