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租赁办公和仓储场所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00元/年,三年共计:******.00元。
(三)项目概况******事务中心)属长沙市城管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和重大应急任务的******办公室及配套服务用房、会议室、设备间等业务功能用房,在办公用房以外,还有扫雪除冰等特种车辆室外停放和融雪工业盐存储的需求,现办公地点租赁期限即将到期,需重新租赁办公和仓储场所,租赁服务期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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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三、技术规格、相关要求:
序号 | 租赁场所名称 | 租赁场所 面积 | 备注 | 租金(万元/年) |
1 | 办公用房、服务用房、食堂、警卫用房(传达室)、设备用房 | 1000㎡(含)以上 | 须满足编制41名工作人员办公,有独立的传达室、食堂,容纳50人会议室。 | ******.00元/年 |
2 | 仓储用房 | 2000㎡(含)以上 |
3 | 停车用地 | 3000㎡(含)以上 |
为满足采购人实际办公及仓储需求,本次租赁的房屋需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分布:拟租赁的房屋须包含办公用房、服务用房、食堂、警卫用房(传达室)、设备用房、仓储用房、停车场地。须满足编制41名工作人员办公,有独立的传达室、食堂,容纳50人会议室。
2、房屋面积:租赁场所面积数符合上述表格要求,提供国土证或产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房屋地点:须在长沙市主城区(东至红旗路、南至湘府路、西至绕城高速、北至北二环)。
4、公共交通:须满足基本出行要求。
5、装修现状:按采购人的业务功能布局需求和装修质量要求,整体屋面不漏水,外观整洁,仓库地面硬化、平整,办公区域室内白墙,地面瓷砖铺贴,地面硬化能满足大型车辆的停放需求。
6、配套停车位:满足******事务中心)的停车需求,满足大型车辆(扫雪车、排水车、雾炮车、清扫车等)及办公用车小轿车的停放和出入。
7、标志标识设置:可在楼栋顶层和大门处等显注位置设置采购人单位名称等标志标识。
8、仓库:满足******事务中心)采购的物资存储要求。
9、场地内部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租赁场地内部要求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采购人如对中标人提供的租赁场所有改造需求,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应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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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以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准。
2、结算方式:
(******事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租金支付周期为租赁6个月后,支付年合同金额的50%,租赁12个月后支付年合同的剩余金额,乙方须于付款前60天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给甲方。
(3)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发生买卖、赠予、抵押、质押等行为,需按法律规定提前告知采购人。
(4)本项目费用采取包干方式,含租金、税金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市场价格变动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费用超支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供应商采取降低服务质量的方式缩减开支以谋取利益或避免超支的,则应当退还对应部分费用或承担违约金。
(5)供应商应尊重采购人使用自主权,不得对采购人正常合理使用该场地进行干扰和妨碍,不得干扰采购人正常开展工作。
(6)供应商保证本采购中约定的房产状况不属于违章建筑。租赁期内,采购人对该场地拥有合理使用权和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进出自主权。
(7)租赁期内,如因供应商的责任或过错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或人身伤害(例如失职管理引起火灾、人员进出管理不到位造成物品失窃等),均全部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如由采购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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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1、供应商须确保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产权纠纷或中标供应商债权债务等原因,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使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违约责任。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产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及转租授权书或者其他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保证租赁给采购人的房屋质量及设施设备状况良好,租赁期内,在非采购人人为损坏的前提下,供应商负有对采购人承租房屋、影响采购人办公及进出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的义务。
3、采购人有权使用房屋配套的公共设施。
4、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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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服务要求
1、房屋用地性质为商业或工业,房屋装修类型符合业务服务、办公用途。
2、中标供应商须确保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房屋权属发生纠纷或供应商债权债务等原因,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使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违约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及转租授权书或者其他产权证明或者运营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要求供应商对此条款进行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中标供应商保证租赁给采购人的房屋质量及设施设备状况良好,租赁期内,在非采购人人为损坏的前提下,供应商负有对采购人承租房屋、影响采购人办公及进出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的义务。如交付后,因采购人工作需要,对区域功能或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除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自合同起租日开始,出租房屋内的水、电、照明、空调、通讯等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始终具备正常办公的条件。
租赁场所相关要求
1、软硬件配套保障
1.1配备必要的冷、暖气空调机或具备集中供暖(冷)条件;
1.2具备业务开展相关设备安装及附属设施铺设条件。
2、外观设置要求
场地按相关部门正规化建设要求,设置醒目的指示指引标识标牌。
3、场地装修:如租赁场所破旧等其他原因需要重新装修,供应商须参照《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21-2023 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如有新的标准,以新标准为准)装修标准装修后交付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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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每条逐一作出承诺及说明。每条有具体说明的,须按要求提供。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的条款,如合作过程中有未达到承诺内容和要求的,将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