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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内冲瑶族片区传统古村落保护与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名称) 通城县内冲瑶族片区传统古村落保护与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施工工程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ZX-202509SZ-******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通城县内冲瑶族片区传统古村落保护与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备案证:2504-421222-04-01-98295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本项目 通城县内冲瑶族片区传统古村落保护与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施工工程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城县内冲村、大坪村、栗坪村、辉煌村 ;建设规模: (1)传统村落修缮及风貌提升工程。主要完成传统村落内冲瑶族村的修缮及风貌提升工程,一是完成瑶族片区李将军庙修缮、垒石遗迹保护、6.50km古瑶茶道修缮、2.00万㎡瑶族村广场改造、1.37******街道维修等工程:二是完成瑶族村水系整治改造修复工程;三是完成1.10km的供水、雨污及供电设施工程2.00km村内交通千线刷黑、2.10km游步道建设及2.00km道路绿化带建设工程;四是完成31.95亩的鹰咀岩高塘整治工程,包括生态整治工程、驳岸工程及沿线水源涵养工程。五是完成6700.00亩的清障平整及土壤改良、产业(机耕)道路、排灌沟渠等工程并流转6700.00亩山林进行中药材种植及基地设施及管护等 (2)******居环境改善工程。主要完成内冲瑶族村周边的大坪村、栗坪村、辉煌村的环境改善工程。一是完成0.90km的供水、雨污及供电设施工程;二是完成1.40km村内交通干线刷黑、1.40km游步道建设及1.40km道路绿化带建设工程。三是完成8300.00亩的清障平整及土壤改良、产业(机耕)道路、排灌沟渠等工程及流转8300.00亩山林进行中药材种植及基地设施及管护等 。
2.2招标范围: 该项目建设规模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若为联合体,牵头人由各方协商确认。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近三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4、人员资格: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 6 个月内任 1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施工负责人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①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 6 个月内任 1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②建筑工程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 6 个月内任 1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同时具备上述①+②的资格,可由同一人兼任。 5、信誉要求: 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1)被责令停业;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财产 被接管或冻结;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6)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 近 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联合体投标时,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3)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 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 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 履约能力。 (6)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 总承包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若联合体投标,除 联合体协议以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其余 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
3.4其它:_ (1)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 (2)合同估算价:约 22175.94 万元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4************委员会采取票决 数量法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09月12日 至 2025年09月 18日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11日08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 址: 通城县隽水大道 88 号 |
地 址: 通城县隽水镇白沙新区1号 |
邮 编: 437400 |
邮 编: 437400 |
联 系 人: 胡先生 |
联 系 人: ******有限公司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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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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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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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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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9 月 11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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