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车辆及家具处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管理局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车辆及家具处置服务(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设备 | 预估重量(吨) | 存放地点 | 备注 |
1 | 主要涉及装载机、压路机、沥青拌合机、挖掘机、切割机、平板夯等 | 71.765 | 贵定段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估明细表 |
48.145 | 瓮安段 |
2 | 主要涉及摊铺机、装载机、压路机、沥青拌合机、挖掘机、切割机、平板夯等 | 78.685 | 独山段 |
54.865 | 三都段 |
36.56 | 长顺段 |
3 | 主要涉及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罐缝机、电液式变折压力试验机、文件柜等 | / | 都匀段、独山段、福泉段、惠水段、机械处、局机关、罗甸段、平塘段、长顺段、瓮安段 |
4 | ******管理局41台业务保障车辆 | / | 都匀段、独山段、福泉段、罗甸段、平塘段、瓮安段、三都段、长顺段、贵定段、惠水段、局机关、机械处 |
注:①重量仅为评估重量,为供应商提供数据参考,具体重量以第三方计量检测重量为准,最终成交金额根据出售时第三方计量检测重量乘以供应商填报的实际单价据实结算。
②本项目处置涉及8台沥青灌(附件1 评估明细表中三都段序号9-10的50T沥青灌2台,独山段序号9热沥青灌1台和序号11的50T沥青罐1台,瓮安段序号10-11热油沥青灌2台,贵定段序号9-10热沥青灌2台),由于罐内仍有部分剩余沥青材料,为保障项目的有序推进,需待沥青材料妥善安置完毕后(预计2025年11月10日前),供应商可前来提取沥青罐。
2.2 磋商范围:本次磋商范围确定回收公司******管理局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车辆及家具处置服务进行回收处置,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估明细表。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回收处置工作完成之日止。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5安全要求:在本次货物回收的过程中,所有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全权承担。
2.6采购限价:本项目最低响应限价为预估总价:572765.44元(大写:伍拾柒万贰仟柒佰陆拾伍元肆角肆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最低响应价不得低于总限价及附件1评估明细表中的最低响应单价。
序号 | 地点/处置名称 | 限价(元) | 备注 |
1 | 贵定段 | 124508.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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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瓮安段 | 88079.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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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都段 | 9522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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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顺段 | 7225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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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独山段 | 13800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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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家具 | 68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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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车辆设备 | 478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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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57276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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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评估明细表中的重量仅为预估重量,为供应商提供数据参考,具体重量以第三方计量检测重量为准,最终成交金额根据出售时第三方计量检测重量乘以供应商填报的实际单价据实结算。
②供应商填报的响应报价须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③供应商在磋商申请文件中填报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响应限价。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通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执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的获取
4.1供应商应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领取的方式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但供应商应仔细自查本单位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以免评审时被废标,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领取要求:供应商应于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8日,每日0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等******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楼2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上诉资料扫描件发送******,待招标代理核验后发送资料。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一套3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磋商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磋商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09时30分,磋商申请文件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至******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楼2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uizhou.gov.cn******管理局网站(******/glzz/dyglglj/)上发布。
7.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北路170号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楼2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