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有限公司 年产电缆附件50万件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电缆附件50万件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东路南侧
项目概要:
******有限公司位于七都镇人民东路南侧闲置厂房,建设年产电缆附件50万件项目。拟购置液态硅胶供料机、智能仓储系统、透视检测系统等各类生产、检测及辅助设备约138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电缆附件50万件(国家产业限制类和淘汰类除外)。项目年使用电780万千瓦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958.62吨标准煤(当量值)(本项目如涉及行业管理要求则需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有限公司位于七都镇人民东路南侧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10698.52m2。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为C3831电线、电缆制造,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7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有限公司委托我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状况、相关规划和有关技术资料,经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和影响分析,根据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标准,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1、废气
本项目硫化成型、烘干、打磨、二次硫化、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二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达标排放;涂硅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达标排放。
2、废水
******有限公司,尾水排放至毛家荡。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调查,设备噪声在60~80dB(A)之间的机械设备的噪声,可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主要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粉尘、不合格品、废硅油、废无尘布、废包装材料、废原料包装桶、废药剂包装桶、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包装桶,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东路南侧
建设单位联系人:严总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太湖新城镇吴江亨通数云网智产业园13栋102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2-******
电子信箱:******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苏州科晓环境科技公司
2025年 8月 28日
附件:
鑫缆环评公示稿.pdf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批稿)
公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