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村西三组道路翻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谷村西三组道路翻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凤凰镇金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谷村西三组道路翻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谷村金星路至金陆路;
2.2建设规模:拆除原沥青道路、重建水泥砼道路面积约3300m2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SZ-FH-GK-2025-GC-0009-1 | 金谷村西三组道路翻建工程 | 拆除原沥青道路、重建水泥砼道路面积约3300m2等。 | 72.33 | 42 |
2.4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8 时30分至2025年8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8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4.2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服务中心C区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
4.3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以及平台客服热线:0512-******。
5. 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3时30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80/TPBidder/。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企业信用评价:不计取信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人民政府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服务中心 0512-******、051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张家港市凤凰镇金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张家港市凤凰镇金谷村 | 地 址: | 张家港市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 |
邮 编: | 215600 | 邮 编: | 215600 |
联 系 人: | 朱维洁 | 联 系 人: | 陆燕静 顾甜 |
电 话: | 0512-****** | 电 话: | 0512-****** |
传 真: | / | 传 真: | 0512-******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2025 年8月13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