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数智深圳分公司社矫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直接采购公示
2025年数智深圳分公司社矫人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系统开发,包含1.工作台、2.基于CIM的全市社区矫正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展示、3.一网通办,接入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实现与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互信互认、4.审批事项、5.考核奖惩、6.出境报备、7.调查评估、8.接收入矫、9.监督管理、10.解除矫正、11.电子围栏,包括电子围栏区域划定、模板管理、围栏与人员绑定、12.教育帮扶、13.数据中心、14.系统管理
二、 直接采购原因
为保证成功中标某社矫人员管理服务项目,数智深圳分公司在项目启动前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标前引入,最终确认******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合作伙伴,双方合作拓展本项目,根据标前引入签订的双方备忘录规定,如数智深圳分公司成功签约,将与其进行直接采购,双方对分工内容进行价格、服务等内容的谈判。数智深圳分公司最终成功签约该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需采用直接形式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中电信数智〔2025〕27号)(下称《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适用情形:
第二十二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以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采购】
(十一)通过售前内控决策要求履行合作伙伴选择程序选型后明确品牌和型号的软硬件产品、服务采购的,原则上软硬件产品、原厂服务、原厂定制化开发等应在销售合同中同步明确品牌型号:
3.使用供应商库的可参见第四十七条,在售前环节进行供应商的选择,项目成交后可执行直接采购流程,其中选择库内供应商的,填写项目成交前选型表(库内)详见附件 2,由评审小进行评审。不使用供应商库的,按要求完成以下选型流程后,在项目成交后可执行直接采购流程:
(2)软件开发定制化、服务类的分转包,原则上应与第三方合作方投标前签署标前合作备忘录,共同竞标取得的项目在执行采购活动时,由前端销售部门依据《关于印发<标前合作备忘录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稿)>的通知】(中电信集成[2020]44号)的要求提供投标前签署的标前合作备忘录及审批文件。标前合作备忘录模板详见附件4。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1日,共6天。
五、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街道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万科前海企业公馆7栋A单元1层1010
邮 编:518000
联 系 人:莫志能
电 话:******
电子邮件:******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日 期:2025年05月15日